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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构建航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7-05-16 12:52:58

[论文关键词]:构建 航道行政执法  监督体系

    论文摘要:本文就强化航道执法权力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效应进行了分析,强调了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是防治腐败的关键,阐述了建立与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相适应的监督机制重要性,就构建航道行政执法权力有效防控机制,营造干净干事的执法环境,推动航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进行了探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是防治腐败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航道部门肩负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与管理职责。长期以来,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一直是水运企业和运输船户关注的重点,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探索和创新与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相适应的监督机制,营造干净干事的执法环境,是构建航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一项及其重要工作。

  一、强化法制教育,构筑自我约束思想防线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在一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氛围里,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趋利执法的现象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我们航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以胡锦涛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为指导,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大力弘扬清正廉明风尚,积极营造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深入持久的法制教育,促使航道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的影响,科学认识和正确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约束自我,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构建航道行政执法事前监督机制体系,从源头上防治执法过程中的腐败,防患于未然,做到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二、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当前,航道征稽正处于国家“费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现象,归根结底在于个别执法人员本身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达不到要求,难以抵挡物质诱惑和熟人情面,才会出现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同情况不同处罚、违反法律规定准予行政许可等现象。航道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准确运用法律的业务基本功,就容易出现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因此,对航道行政执法的监督必须做到,一是航道执法人员必须符合《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条件。二是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了省交通厅举办的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三是执法人员参加了年度知识更新培训和转岗培训。通过加强航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减少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防微杜渐,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眼点应从单位内部行政执法岗位抓起,建立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首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全面推行征稽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核拨和各基层征稽单位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家财政制度,杜绝私设小金库、小钱柜,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其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职责、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提高执法人员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第三,加强廉政监督,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

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推行航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航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增加航道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才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因此,我们在航道执法过程中,必须本着对执法相对人负责,自觉接受船民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有效遏制行政执法“三乱”现象;同时,加强对航道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将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职责、人员、姓名及举报投诉复议渠道,在水运企业和船舶运输单位以及运输船户,以及航道沿线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和执法相对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航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权力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效应

除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外,主要依托行业内部指导性文件为执法依据的,我们航道管理部门如果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必须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与实际不相适宜的法规条文,有效地发挥航道行政管理的效能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不断规范航道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防止航道权力的滥用。同时我们必须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效应,对于违规违纪的航道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个别当事人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起不到教育震慑作用;而事件一旦被通报或公示后,就会产生连锁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影响,会以此为鉴,开展教育活动,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舆论监督,是一种受之于众的社会性监督方式,由于监督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往往会产生其它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社会效应。通过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对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进行的揭露和鞭挞,以警效尤,从而构建航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推动航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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