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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7-05-16 12:52:58
监督的关系,始终端正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街道人大与办事处和上一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的其他工作机构,虽然分工不同,职能各异,但都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和广大人民群众权利意识、自主意识以及对规范公共权力要求的不断提高,街道办事处和上一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的其他工作机构的工作难度和工作压力也空前增加,从事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应体谅他们的难处,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想他们之所想。要端正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支持的愿望出发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体现支持。要通过街道人大扎实有效的监督活动,促进街道办事处和上一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的其他工作机构高效廉洁、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街道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与被监督方多联系、多沟通,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推进,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同为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要把握并处理好形式与效果的关系,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人大的监督工作属于法律行为,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很高,这就要求街道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必须注重必要的形式,讲究监督方法,但仅此还不够。这是因为,效果决定形式,形式反映效果并为效果服务,如果街道人大在监督工作中一味追求形式,就容易使监督工作本末倒置,流于形式而达不到预期效果。街道人大实施的监督行为,其出发点是要督促有关部门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所以,街道人大在实施监督工作中,采用何种监督形式要根据提高监督效果而定。要因人、因事、因监督内容和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监督形式和切实可行的监督方法,如通过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上下联动执法检查、重大问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等形式和方法,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归宿始终放在提高监督效果上,通过监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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