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ISO9000认证咨询最早最权威的公司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7-05-16 12:51:3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51号《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中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8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

 

  (一)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重点企业)。   (二)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是指被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以下简称第二类重点企业)。

上一页  [1] [2] 

  • 好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文章好,就请您
      100%(1)
  • 差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文章差,就请您
      0%(0)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