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济南创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中心 → 产品认证 → CE认证
山东CE认证-电磁兼容指令(EMC)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 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 根据欧盟的电磁兼容(EMC)指令83/336/EEC,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在其对其他产品的干扰性及对外来影响的抗干扰性方面严格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取得符合EMC法规的CE认证途径:
——途径1(国家性EMC标志及符合性证明)
客户申请"国际性EMC标志"证书,一旦申请及测试通过,客户将得到一张EMC证书,一张EMC法规的CE合格证书,一份测试报告及一套客户合格声明书的样板。客户自行撰写合格声明书,填入具体内容并签署,在产品上使用EMC标志附加CE标志,此项认证将收取年费及进行验厂。
——途径2(测试报告及符合性证明)
客户在申请测试通过之后,将得到一份测试报告及一张EMC法规的CE合格证书,一套客户合格声明书的样板。客户自行撰写声明书,填入相应内容并签署,客户自行EMC法规在产品上附加CE标志。
——途径3(测试报告)
客户的一件样品在经过按有关标准的测试后,将得到一份测试报告。注:若产品根据其它欧盟法规,有按相应标准进行测试的要求,客户须及时进行相关测试,并将这些法规和标准列入合格声明书中。
Tags:电磁兼容指令(EMC)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